本部分规定了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以下简称“管件”)的定义、符号、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力学性能、物理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技术文件、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质量承诺。本部分适用于PE80和PE100混配料制造的公称直径为16mm~630mm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本部分适用于下列连接方式的管件:——热熔对接及电熔连接的插口管件;——电熔管件:a)电熔承口管件;b)电熔鞍形管件。注:管件可以是套筒、等径或变径三通、变径、弯头、鞍形或端帽等。本部分不适用于利用加热工具的热熔承插连接的管件。在输送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时,应考虑燃气中存在的其他组分(如芳香烃、冷凝液等)在一定浓度下对管件性能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