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模具行业发展,树立企业典范,中国模具工业协会自2006年起着手开展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的评定工作。为此,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制定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审细则》,并于2007年1月授予第一批50家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称号。随后,制定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细化标准》,经过不断的改进和规范,推出了《“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授牌工作实施细则(2016版)》,并作为评定依据。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的评定已成为模具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的行业评价工作。截至2018年,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分八批授予213家企业“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称号,这些企业在推动中国成为世界模具制造强国和出口大国的进程中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发挥中国重点骨干模具企业评定工作在推动模具行业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并有效规范对申报企业的评审核定工作,特制定本团体标准。
一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样品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程序,应确保样品在管理期间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及RB/T214的有关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样品的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在样品接收、标识、保护、处置、流转、保存、清理或返回过程中应避免样品退化、污染、丢失、损坏或混淆。检验检测机构应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原始性,以满足检验检测的需要,同时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证明诚信服务、保护客户机密和所有权的需要。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确保可追溯的样品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可以是电子的也可以是纸质的,保证样品在管理期间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应包括以下内容:a)样品名称;b)样品编号(唯一性);c)检验检测性质,如委托检验、监督抽查、发证检验等(适用时);d)接收日期(适用时);e)检验检测状态,如待检、在检、检毕、留样;f)样品保存条件(适用时);g)检验检测过程中需要提供的其他样品信息(适用时)。样品接收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接收人员在接收样品时要对以下信息进行核查,在确定样品不符合接收要求时应及时与交样人或客户沟通:a)样品包装完好(适用时);b)样品标签清晰完整(适用时);c)样品数量满足检验检测项目要求;d)样品数量满足备份要求(需要时);e)抽样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一致(适用时);f)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以下情况,如客户无特殊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接收人员可以拒绝接收样品:a)样品包装有明显损坏(适用时);b)样品本身有明显损坏或缺陷;c)样品标签缺失(适用时);d)样品超过保质期(适用时);e)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检验检测需求;f)抽样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不一致(适用时);g)样品盛装容器不符合要求;h)样品运输条件不当,影响了样品的原始特性;i)存在已知的取样错误。样品接收后应在样品登记信息表(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系统中详细记录样品的信息,并张贴样品唯一性标识。样品登记时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a)样品编号;b)样品名称;c)样品等级(适用时);d)样品型号规格(适用时);e)委托单位信息(适用时);f)受检单位信息(适用时);g)生产单位信息(适用时);h)检验检测项目;i)检验检测方法;j)判定依据(适用时);k)样品数量;l)样品接收时间;m)送样人姓名;n)送样人联系方式;o)接样人;p)残样处理方式;q)保存条件(适用时);r)样品的危害程度(适用时);s)样品的分装情况(适用时);t)客户的特殊要求(适用时);u)样品的异常情况(适用时);v)方法的偏离(适用时);w)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适用时)样品状态描述可参考以下内容:a)样品的包装,例如包装方式以袋装、桶装、盒装,包装材料以塑料、铁质、木质等描述;b)样品的物理形态,详细表述到固态、液态、气态、颜色等;例如固态以块状、条状、线状、粉末状、是否有缺损、表面是否光洁、是否结块等,液态以是否有杂质、是否浑浊等描述。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独立的区域进行样品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