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设备的原材料(包括采用新型工艺加工获得的复合型材料)应符合GB21746-2008中5.2的规定,且应符合下列要求:a)塑料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应无毒、无害、不变形、耐高温、耐低温、耐老化、抗静电;b)金属材料:应有足够的刚性,无锈蚀、不因正常使用而变形;c)玻璃材料:应符合GB15763.2和JY/T0001-2003中8.1的规定;d)天然木料:木材不应有虫蛀,并经杀虫处理和干燥处理,应在相对湿度70%的条件下,不发生足以影响设备性能的形变,其含水率应为8%至所在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1%;e)人造板应符合下列要求:1)中密度纤维板应符合GB/T11718的规定;2)刨花板应符合GB/T4897的规定;3)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应符合GB/T15102的规定;4)不饱和聚酯树脂装饰人造板应符合LY/T1070的规定;5)防火板应达到GB8624-2006中B级的规定。6)人造板含水率应符合GB/T3324-2008中表3的规定。f)树脂环保材料:耐酸碱、零甲醛、高阻燃、高硬度;g)天然石材放射性应符合GB6566中A级的规定;h)五金件应符合QB/T1241和QB/T1242的规定;i)输电导线、插座、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1)输电导线和开关应符合GB4793.1-2007中6.10.1和6.11.3.1的规定;2)插座应符合GB2099.1-2008中7.2.1.a)的规定。4.2外观设备的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塑料件表面应光洁,无裂纹、皱褶、污渍,无明显变形、缩孔、气泡、杂质、伤痕和明显色差;b)金属件应符合GB/T3325-2008中表4的规定;c)木制件应符合GB/T3324-2008中表4的规定;d)玻璃件外露周边及开孔处应倒圆,钢化玻璃的开孔应符合GB15763.2-2005中5.1.5的规定,外观应符合GB28008-2011中5.3的相关规定;e)陶瓷件应平整光洁,表面无毛刺、尖角、边缘破损和明显划痕;f)其余应符合JY/T0001-2003第7章的规定。
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是实验室中重要的安全设备,早在20世纪80年代,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就己从国际市场引进到我国市场,并逐渐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国内诸多实验室之中。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中规定“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均属于“紧急个体处置设施”,目前由于我国实验室工艺众多,特别是科研实验室,科研相关人员流动性大,研究项目工艺相当复杂,化学品使用种类繁多,引起安全问题的风险较大,因此,有必要细化实验室中,特别是科研实验室中的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安装和使用,从而降低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处理难度和连带的安全风险。由于目前国家标准,对于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为GB/T38144.1—2019和GB/T38144.2—2019,对于技术要和使用有做出要求,但对于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布置原则。要求较为简单,对于设备的维护要求和维护项目较少,而且没有对设备的原材料做出相关的要求,使得市场上相关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有必要对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相关产品增加必要性的要求和细化使用的指南,满足实验室复杂的工艺的要求,保障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运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