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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评价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11-05
  • T/FSZSCQ 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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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7.1品牌基础7.1.1质量管理能力共80分通过各类质量、测量管理体系(2A及以上)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每小项5分,小计不超过20分;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地理标志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自愿性认证并在证书有效期内的,每小项5分,小计不超过20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采用精益生产、六西格玛、全面质量管理、零缺陷等先进管理模式(方法)满3年并取得成效的,每小项不超过10分,小计不超过20分;质量文化体系较为完善并有效实施,且在佛山市质量管理成果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0分、10分、5分,小计不超过2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80分。7.1.2标准化能力共60分承担国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分别得30分、20分、10分;主导(第一单位)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每项对应得30分、20分、10分;参与起草(排名前5)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每项对应得15分、10分、5分,小计不超过30分;主导制定(第一单位)团体标准的每项得5分,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每项得2分,小计不超过10分;获第三方机构颁发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并在有效期内,4A级及以上得20分、3A级得10分;获得“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得1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60分。7.1.3技术创新水平共60分具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之一的,得30分;获得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每个项目按国家、省、市分别得20分、10分、5分,小计不超过20分;企业检测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并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企业投资建立检测实验室获得CMA资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获得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进步奖,每项分别得20分、10分、5分,小计不超过30分;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得5分,小计不超过2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60分。7.2品牌创建7.2.1制度建设共50分有品牌战略规划,且有效实施3年以上并能提供证实性材料的,小计不超过20分;建立顾客投诉及快速协调解决、品牌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理等品牌管理制度,有效开展工作并能提供证实性材料的,每小项得10分,小计不超过3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2.2活动组织共50分积极参加品牌管理培训、专家咨询活动,有效开展工作并能提供成果材料的,小计不超过10分;设有品牌运营官或品牌经理等职位,对其培训合格且取得证书的,小计不超过10分;设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且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首席质量官或总经理职责的,并有效实施的,小计不超过10分;近5年内参与过第三方品牌价值评价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得2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2.3品牌荣誉共250分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标准创新贡献奖、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骨干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示范企业、数字化工厂(数字化车间)、“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佛山标准”产品、驰名商标、专利金(银)奖等荣誉称号,每项按照国家级、省、市级荣誉分别得30分、20分,10分,获括号内荣誉得分为括号前荣誉分值的50%,小计不超过200分;近5年内上榜国际权威机构、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品牌评价榜单,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每项得10分,小计不超过5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250分。7.3品牌维护7.3.1商标注册共40分有效商标注册范围能涵盖全部业务及相关领域,并开展了合理的防御性注册,小计不超过40分;企业有效商标注册范围仅覆盖当前全部业务领域但未作防御性注册,小计不超过20分;企业仅开展了基本商标注册,但尚未覆盖全部业务领域,小计不超过1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40分。7.3.2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共20分积极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近3年在有效期内的商标累计数量稳步提升的,不超过10分;企业上一年度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增长率高于佛山市企业同期平均水平,得1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20分。7.3.3危机处理与维权保护共50分成立品牌维护专门机构并有效开展活动,小计不超过10分;有效开展危机预警和应急处理、打击假冒侵权等工作,并能提供证实性材料的,每小项得10分,小计不超过20分;有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小计不超过2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3.4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共40分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机制,并能提供近三年企业自主开展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相关证实性材料,每项不超过10分,小计不超过30分;开展第三方客户满意度调查的,不超过1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40分。7.4品牌推广7.4.1宣传推广活动共100分具备国家级(国外)、省级、地区等品牌宣传渠道,有效开展工作的,分别得30分、20分、10分;近3年内参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节活动或品牌集中展示活动的,每小项得10分,小计不超过20分;建设自有电商推广平台或新媒体传播平台,并有效开展工作的,每小项得10分,小计不超过得20分;参加各类展会、论坛的,每小项5分,小计不超过10分;参加海外品牌展示和推广活动,每小项10分,小计不超过2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7.4.2品牌文化宣传推广共50分建设体现企业品牌文化的博物馆、体验馆、文化展厅、工业旅游景点、科普基地,得20分;相关品牌文化博物馆、体验馆、文化展厅、工业旅游景点、科普基地获得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荣誉,每项分别得30分、20分、10分,小计不超过3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5品牌效益7.5.1品牌生命力共50分不间断拥有品牌的时间(即:企业发展年限)在30年以上,得50分;不间断拥有品牌的时间在20-30(含)年,得30分;不间断拥有品牌的时间在10-20(含)年,得20分;不间断拥有品牌的时间在5-10(含)年,得10分。7.5.2经济效益共50分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利润总额近3年指标水平数据稳步上升且未出现亏损的,每小项分别得10分、20分、30分,基本持平项目按50%赋分,出现亏损的得0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5.3社会效益共50分纳税总额、员工平均工资(不含劳务外包)近3年指标水平数据稳步上升分别得20分,基本持平分别得10分、下降的得0分;单位产值综合能耗近3年指标水平数据稳步下降得10分,基本持平得5分;单位产值综合水耗近3年指标水平数据稳步下降得10分,基本持平得5分。以上合计最高不超过50分。7.6减分项及否决项7.7.1企业在近3年国家、省、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不合格的,一次扣10分;近3年因产品质量(认证)、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受市级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酌情减分。7.7.2违法、违规情节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T/FSZSCQ 24-2025

  • 标准名称:

    品牌建设示范企业评价规范

  • 英文名称: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5-10-25
  • 实施日期:

    2025-10-31
  • 出版语种: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03.120.99
  • 中标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引用标准:

  • 采用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高良、罗务锴、吴婉珊、高骏伟、刘碧芬、黄燕敏、莫皓霖、覃文华、李建华、区卓琨、黄熙华、李超雷、段志文、郭亮、冼炳淳、胡权、严利政、郑文帜、杨超、和燕
  • 起草单位:

    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深圳市骏骥卓越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丰企业(佛山)有限公司、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
  • 提出部门: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
  • 发布部门:

    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