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细信息 去购物车结算

【团体标准】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3-11-06
  • T/SOECC 003-2022
  • 现行
  • 定价: 无文本 / 折扣价: 0
  • 在线阅读
开通会员免费在线看70000余条国内标准,赠送文本下载次数,单本最低仅合13.3元!还可享标准出版进度查询、定制跟踪推送、标准查新等超多特权!   查看详情>>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

适用范围: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流程、评价等级、评价指标、评价办法、评价报告、跟踪评价和信息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质量信用评价机构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的质量信用情况进行等级评价。也适用于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或集团进行自我质量信用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6企业信用等级表示方法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GB/T23791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GB/T31863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3术语和定义GB/T22116、GB/T22117和GB/T2379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质量信用qualitycredit取得并保持对其质量信任的能力。质量信用等级qualitycreditrating用既定的符合标识评级对象质量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企业质量信用评价enterprisequalitycreditevaluation收集和分析企业质量信用的有关信息,确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相关活动。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enterprisequalitycreditratingevaluation运用规范、统一的评价方法,对企业一定生产经营期间遵守国家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能力等进行评价,从而对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判。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构enterprisequalitycreditevaluationorganization从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业务的机构。跟踪评级trackingrating信用评价机构在完成初次评级后,对评价对象信用状况进行后续跟踪评级。质量安全事故qualitysafetyaccident由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不良社会影响等在内的意外事件。评价期evaluationperiod包括评价年度在内的前3年。4评价目的4.1促进企业增强质量信用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质量义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以质取胜”的观念,引导企业信守质量信誉,推进企业质量诚信自律机制的形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4.2按照规定的评价程序和评价指标确定申请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供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采信。5评价原则5.1科学性评价指标内容应包括影响企业质量信用的主要因素,能够反映企业质量信用状况。5.2合理性评价指标之间应有机配合,结构合理,避免重复和矛盾。5.3适用性各项评价指标应围绕企业质量信用且便于理解、采集和使用。5.4合规性第三方评价机构应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评价。6评价对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生产经营不少于3年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7评价机构7.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机构。7.2应具有提供评价服务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有与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电线电缆专业为主的评价专家资源。7.3应有保障质量信用评价活动的人员职责、权限文件,能有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7.4应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业务指导。8评价人员8.1评价人员指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根据评价工作需要聘请的评价专家。8.2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系统的评价理论和方法,胜任全部工作流程的各项工作。8.3评价专家应熟悉电线电缆行业特点,具备电线电缆生产、检验、标准制定、质量管理和质量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且在评价过程中客观公正,独立判定,不受评价机构和被评价企业方等外来因素影响,也不应有个人偏见等评价行为。8.4评价专家应与被评价单位无利益关系或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否则,应主动提出回避。8.5评价工作人员和评价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廉洁,保守被评价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有索要或接受利益相关方贿赂的行为。8.6评价专家组至少由3-5名专家组成,评价结论应经评价专家组一致通过。8.7评价机构应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经验的专家担任评价专家组组长。8.8评价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评价会议并在《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上署名。《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由评价机构提供模板。9评价流程9.1符合条件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可自愿提出申请,按照评价机构提供模板,如实填写《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委托书》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等相关评价申请材料和证实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9.2评价机构受理后应对委托企业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材料形式审查是否通过的结论。9.3评价机构与形式审查通过的委托企业签订评价合同,确定评价时间、评价地点、会议议程、遴选评价专家等事宜。9.4评价机构应在评价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价报告,10个工作日内将质量信用评价信息在相应网站或平台上公开发布,供相关方查询和监督。9.5委托企业对评价专家、评价过程及评价结论任一项有异议的,均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或投诉,评价机构应指定专人对申诉或投诉人提出的问题组织调查和复核,并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申诉或投诉人。10评价等级10.1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等级划分应符合GB/T23791的规定。10.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表示方法应符合GB/T22116的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以A、B、C、D表示。在同一等中的每级差别,用字母的数量来区分,最多使用三个。字母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其中:——A级企业质量信用细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级别;——B、C、D级企业质量信用不作等级级别细分。11评价指标11.1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应符合GB/T31863的规定。11.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12评价办法12.1采取到委托企业生产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12.2评价专家应按照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标准对委托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逐项打分,填写专家综合评价意见表。12.3经委托企业确认后,对总分达到250~21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A级,对总分达到209~20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A级,对总分达到199~190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A级,对总分达到189~17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B级,对总分达到169~160分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C级,对总分为159分以下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确定为D级。12.4对因故不能现场确定等级的,由企业负责人和评价专家组组长共同在评价异议表上签字。13评价报告13.1评价报告应加盖第三方评价机构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专用章。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由评价机构统一制定和颁发。13.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报告、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证书、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牌匾有效期为三年,期满企业可委托复评。14跟踪评价14.1发生重大质量信用事件有可能影响评价结论的获证企业应于事件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评价机构应进行跟踪评价,及时调整或撤销其质量信用等级。14.2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跟踪评价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评价流程和等级划分标准。15信息管理15.1评价机构应将委托企业的申报材料、核实情况、评价材料、评价报告等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15.2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材料的保存期限应为3年。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T/SOECC 003-2022

  • 标准名称:

    电线电缆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

  • 英文名称:

    Standard for quality credit evaluation of wire and cable enterprises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2-07-08
  • 实施日期:

    2022-07-18
  • 出版语种: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29.060.01
  • 中标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引用标准:

  • 采用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冯峰、俞兴明、吕莉、陈国平、魏忠诚、沈小红、张勇、韦祖国、杨红蕾、肖仁贵、万洪刚、陈利君、黎俊、冯瑞、韩燕、李韦桦、刘立文、王春林、谈诚燕、杨彩花、黄汉臣、邹根龙、王伟平、张关明、王子纯、赵华、陈良、王少安、周莉、郑先锋、杨泽元、柯勇进、徐学奎、贺明志、孙泽强、耿建力、周晓玮、王新梅、黄湘赣、薛建英、王良琪、李波、于锴、管金鑫、欧阳本红、苗付贵、张勇、杨沣江、丛林、鲍振宇、胡伟、杨刚、冯军、金群、张英男、万同利、高俊国、吴长顺、赵飞、刘波
  • 起草单位:

    苏州光通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国家通信光电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市吴江区检验检测中心、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利集团/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市计量测试院、苏州市光电产业质量创新联合体、长三角光电产业质量发展中心、苏州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光电线缆协会、苏州市吴江区光电科学技术协会、苏州市光电行业大学、昆山长江线缆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市长江电线电缆厂、苏州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胜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路之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青岛分中心、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哈尔滨理工大学、河南工学院、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河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河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湖北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江苏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江西省电线电缆制造行业协会、辽宁省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上海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深圳市机器人特种线缆行业协会、宜兴市企业家协会电线电缆企业联合会、安徽省无为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宁晋县电线电缆行业协会、中缆网信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上海缆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海检检测有限公司、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
  • 归口单位: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 提出部门: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
  • 发布部门:

    苏州市光电产业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