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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食品加工用奶油制品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4-04-30
  • T/GZNSFSPA 00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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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原辅料要求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应符合GB19646的规定。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淡奶油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牛乳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乳粉应符合GB19644的规定。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应符合GB11674的规定。炼乳应符合GB13102的规定。乳糖应符合GB25595的规定。干酪应符合GB5420的规定。干酪制品应符合GB25192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GB2721的规定。食糖应符合GB13104的规定。果葡糖浆应符合GB/T20882.4的规定。海藻糖应符合GB/T23529的规定。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GB1886.65的规定。磷脂应符合GB1886.358的规定。蔗糖脂肪酸酯应符合GB1886.27的规定。乳酸脂肪酸甘油酯应符合GB1886.93的规定。天然胡萝卜素应符合GB31624的规定。乳酸应符合GB1886.173的规定。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刺槐豆胶应符合GB29945的规定。酪蛋白酸钠应符合GB1886.212的规定。微晶纤维素应符合GB1886.103的规定。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1886.232的规定。卡拉胶应符合GB1886.169的规定。磷酸酯双淀粉应符合GB29926的规定。嗜酸乳杆菌、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德氏乳杆菌乳亚种、瑞士乳杆菌、干酪乳酪杆菌、副干酪乳酪杆菌、鼠李糖乳酪杆菌、唾液链球菌嗜热亚种、乳酸乳球菌乳亚种、乳酸乳球菌亚种(双乙酰型)、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乳酸片球菌应符合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2022年?第4号)及QB/T4575的规定。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31650的要求。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无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形态,质地均匀,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6.0脂肪/(g/100g)≥80.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1.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13总砷(以As计)/(mg/kg)≤0.1铅(以Pb计)/(mg/kg)≤0.07苯并[a]芘/(μg/kg)≤10.0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14881的规定。6检验方法感官要求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将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水浴加热至50℃,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品其滋味。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脂肪:按5009.6规定的方法测定。酸价:按GB5009.229规定的方法测定。过氧化值:按GB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总砷:按GB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苯并[a]芘:按GB5009.27规定的方法测定。大肠菌群:按GB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霉菌:按GB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法7.1.1组批规则产品以同一配方,同一日期、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货批。7.1.2抽样方法按GB/T30642的规定执行。检验分类7.2.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品管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净含量。7.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文件要求中的4.2、4.3、4.4、4.6规定的项目。正常生产,型式检验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f)更换生产设备时。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微生物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中(微生物项除外)有不合格项目,可从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签、标志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产品包装标签按《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GB28050规定执行。包装食品直接接触的食品包装材料应符合GB4806.1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具有密封性。运输运输产品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并用专车运输。贮存产品应按照标签标识上的贮存条件进行储存。产品不应露天堆放。产品仓库应清洁、干燥、无鼠虫害。产品堆放应有垫板,并与地面墙壁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产品不应与有易败变质、有不良气味或潮湿的物品同仓库存放。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T/GZNSFSPA 003-2024

  • 标准名称:

    食品加工用奶油制品

  • 英文名称:

    Butter products for food processing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4-03-30
  • 实施日期:

    2024-04-01
  • 出版语种: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67.020
  • 中标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引用标准:

  • 采用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袁向华,林思婷 李国荣 许威 李立专 陆振华 钟潇颖 杨维 刘晓丽 周玉莹 符美坚 陈春艳 高裕锋 庞无瑕 陈晓初 李硕聪 许可 陈红香 任杰 申彦晶 练庆旺 彭荣生 刘丽梅 周丽茵 周洁
  • 起草单位:

    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广州立澳油脂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江南大学、广州市南沙区食品安全促进会
  • 归口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食品安全促进会
  • 提出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食品安全促进会
  • 发布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食品安全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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