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细信息 去购物车结算

【团体标准】 安徽省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4-23
  • T/AHN 047-2024
  • 现行
  • 定价: 无文本 / 折扣价: 0
  • 在线阅读
开通会员免费在线看70000余条国内标准,赠送文本下载次数,单本最低仅合13.3元!还可享标准出版进度查询、定制跟踪推送、标准查新等超多特权!   查看详情>>
标准简介标准简介

适用范围:

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食用农产品在生产、销售环节进行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等时抽样的术语与定义、抽样前准备、抽样程序、样品包装、封存、样品运输、样品保存、样品移交、样品检测、结果判定与处理、记录与档案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等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抽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302茶取样NY/T789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抽样单元samplingunit将抽样对象进行划分后供进一步确定抽样点并实施抽样的每一部分。混合样品compositesample按抽样规则在所有抽样点抽取的样品的集合。随机抽样randomsampling为了解情况,不通知被抽查人及当地主管部门,由承检机构独自完成的一种抽样形式。批batch同一时间抽取的具有一定数量,已知或由抽样人员认定,来源于同一产地、属于同一物种、同一生产者,具有同样的包装材料,采用同样的包装方式,采用统一的标志、标签等特性的样品。4抽样前准备抽样方案编制根据监督抽查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抽样方案。方案应至少包括:抽样地点;抽样人员;抽样时间;所抽样品的名称和数量;抽样程序;所抽样品的包装、处理和运输等内容。确保方案覆盖所有必要的细节,以保证抽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方案应经过内部审核,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确保其合法性和可行性。抽样人员抽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抽样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熟知抽样程序和方法。抽样人员应携带工作证、抽样通知单(抽样委托单或抽样任务单)和抽样单等。监督抽查的抽样人员应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人员,持有执法证件。抽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抽样人员还需定期参加培训,更新知识和技术,保持专业水平。抽样用品准备文件类:抽检任务相关文件、抽样工作单(参见附录A)、记录本和抽样人员工作证件等。工具类:抽样袋、保鲜袋、标签、封条(如需要)等,异地抽样还要准备样品缩分用砧板、组织粉碎机、不锈钢刀、样品盒、保温箱等。要保证抽样用具洁净、干燥、无异味,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此外,还应准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等,以防止交叉污染。抽样时间、地点要求生产基地抽样抽样应安排在产品成熟期或即将上市前进行,在农药安全间隔期内的产品不能抽取(禁限用农药专项抽检除外)。下雨天不宜抽样,设施栽培的产品酌情处理。对于不同种类的农产品,需考虑其生长周期和环境条件,选择最佳抽样时机,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同时,应对生产基地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调查,记录相关信息,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批发市场抽样宜在交易高峰时期抽样,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考虑到市场的动态变化,抽样时间的选择应尽量避开非高峰时段,以便获得最能反映市场整体状况的样本。抽样过程中应注意市场的布局和商品的分布,确保抽样的全面性和均匀性。农贸市场和超市抽样宜在批发市场抽样之前进行,以避免重复抽样,同时保证样品的新鲜度和代表性。抽样时应特别注意产品的来源和产地信息,确保能够追溯到原产地。对于不同类型的摊位和货架,应采取不同的抽样策略,确保样品的多样性和典型性。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T/AHN 047-2024

  • 标准名称:

    安徽省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样技术规范

  • 英文名称: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4-12-11
  • 实施日期:

    2024-12-11
  • 出版语种: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65.020.01
  • 中标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引用标准:

  • 采用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张洋,周方,郑志,邵栋梁,沈益忠,汪菲,唐璐子,周珊珊,罗水忠,高柱,钟昔阳
  • 起草单位:

    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省智慧监测工程研究中心,工业(方便食品)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安徽实验室
  • 归口单位:

    安徽省农产品加工技术协会
  • 提出部门:

    安徽省农产品加工技术协会
  • 发布部门:

    安徽省农产品加工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