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要性:道路货运行业市场规模大、主体多、经营分散,企业规模、能力、技术差异大,建立本评价规范有利于客观公正的开展评价,推动道路货运企业提升风险管理水平。2.可行性:相关办法规定总质量12吨以上营运货车必须安装带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使本规范实施具备客观性、可行性。3.适用性:指标客观、真实,采取量化评价方法。4.目标、意义、方法:从公共管控平台和企业自身可取得评价数据结果,以开展评价和企业自评提升道路货运安全管理水平。5.技术特点及相关实验:采用可量化评价企业数据及车辆公共管控平台数据进行量化评价,客观、准确、方便,避免传统定性评价方法不足,评价规范经过企业实际数据验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提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在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大力发展智慧交通。陆港作为典型的现代物流服务产业集聚平台,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迭代,陆港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入融合,统筹各方资源,透彻感知、广泛连接、高效协同各个物流系统,逐步实现了物流资源的互联互通、智慧发展。但总体来看,国内智慧陆港的建设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信息孤岛、标准化体系不统一等问题。通过制定本标准,全面指导企业加快建设智慧化、绿色化陆港,强化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提高陆港数字化多式联运服务能力,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全程多式联运组织能力,提升行业新能源货车利用率和运营周转效率,降低货车能耗和运输成本,打造“绿色、智能、安全、高效”的多式联运体系,从而加速传统运输模式到低碳智慧运输模式的更迭,以实际行动落实国家、行业关于绿色、智慧发展理念。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上行驶机动车流大气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项目、监测条件、监测方法、监测系统、质量控制、监测数据记录与处理、监测结果报告等内容。该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控制公路机动车流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本标准的制订为将来无论交通部门还是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与远程监控提供了技术和数据基础,推动公路行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模式的建立和管理方法的优化。该标准在对机动车流排放实测的基础上筛选出机动车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和特征温室气体的监测项目,同时根据公路交通的特点、地理环境特征等对监测的典型路段进行选择,监测周期参考相关环境标准,监测方法在各监测因子现有监测方法的基础上,增加红外开放光路的方法,并进行了实测计量验证。该标准的提出适用了公路高流量路段、特长隧道进出口、拥堵路段等复杂公路路况的灵活布点;同时该标准除传统点式监测方法外,还增加了红外开放光路监测方法,适用了公路线状工程的特点,支持了50-500m长光程实时探测;该标准设备工作条件,包括宽范围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增大了对环境的适应性;该标准要求数据可联网共享,对无缝对接监管平台有很大的适应性。总之,该标准全面覆盖了机动车排放的监测,可同时同步监测颗粒态特征污染物(PM10、PM2.5)、气态特征污染物(NO2/NO/CO/HC)及特征温室气体(CO2/CH4/N2O),实现“污染与碳排”一体化监测。根据需求,配置多尺度监测周期:长期监测,支撑趋势分析与政策评估;短期监测,精准捕捉高峰排放与突发事件。整合浓度、车流量、环境参数等多源数据融合的集成化监测系统机构。数据有效性智能判定和严格进行质量控制,监测系统每月自动校准,并严格遵循HJ653/HJ654等国家标准,质控要求对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永磁磁浮悬挂式单轨交通属于国内外首创,是悬挂式单轨技术与永磁悬浮技术的创新融合,该系统采用稀土永磁磁体实现车辆悬浮,具有结构简单、无悬浮功耗、安全可靠、全生命周期成本低等突出优势,目前已相继建设技术验证线、工程试验线。为贯彻国家主要技术政策、促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为工程应用、统一永磁磁浮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设计规范、保证设计质量,根据工程功能定位,选择合理的系统配置、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和运维成本,编制《永磁磁浮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是必要的。本规范规定了永磁磁浮悬挂式单轨交通工程设计的基本规定,运营组织,车辆,磁轨,限界,线路,轨道梁桥,道岔,车站建筑,车站结构,通风空调及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信号,运营控制中心,综合维修中心,防灾及救援等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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