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价要求4.1基本要求4.1.1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23331和GB/T45001的要求,分别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未取得体系认证证书,要按照体系文件有效运行)。4.1.2企业生产的阳极磷铜球应按照GB/T20302中的相关要求执行产品型式试验,Cu+Ag、P、Pb、As含量,直径允许偏差,微晶阳极磷铜球平均晶粒尺寸指标应满足表1中要求。4.1.3企业应参考GB/T29115的评价指标和方法,采用通过完善原料管理制度、优化生产工艺、改进储运防护、加强废料回收利用等措施,提高原材料节约率和回收利用率。4.1.4企业应具备强烈的品牌意识,制定品牌战略及实施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4.1.5企业应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宜采用产品回收电子标签、物联网及大数据技术手段建立可核查、可追溯的绿色回收体系。4.1.6产品包装材料应采用可再生或可降解材料。4.1.7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排放总量应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4.1.8企业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境污染和质量事故。4.2评价指标4.2.1“江西绿色生态”阳极磷铜球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是指DB36/T1138中规定的资源节约属性指标、环境保护属性指标、生态协同属性指标和质量引领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阳极磷铜球产品的评价指标和判定要求见表1。4.2.2企业应持续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质量引领属性的二级指标进行细化,且细化的指标应遵循先进性、合理性原则。4.3评价方法由“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机构,依据“江西绿色生态”标准及相应评价实施细则实施评价。4.4评价报告“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机构按照DB36/T1138-2019的要求,对参评的产品出具评价报告,符合评价要求的产品则授予认证证书和标志。
结合江西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地质灾害等方面的特征,以及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针对勘查场地选址、地质灾害规避、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要求;根据江西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优化环境恢复治理、和谐勘查、资料整理等内容;对地质勘查项目设计编制、施工过程、野外验收、成果报告全过程进行规范,与实际环境影响评价紧密结合,有利于绿色勘查具体实施。对道路、驻地建设,以及物化探、水工环勘查、探槽、坑道、浅井、钻探、煤层气钻井、赣南钻、样品加工等各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勘查施工行为,减少或避免对勘查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环境恢复治理:规定野外作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基本要求,确保勘查活动结束后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谐勘查:要求勘查实施工作应与地方和谐相处,妥善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等的关系。绿色勘查管理:涵盖现场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保障地质勘查工作规范、安全且绿色开展。资料整理:规定勘查单位应建立绿色勘查相关制度,做好相关施工及技术管理工作的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及编制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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