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涵盖预期用于与剩余电流电器(RCD)标准组合或起草RCD标准的可用公共标准。
GB/T 37751的本部分适用于通过独立模块和单元模块方式来起草的RCD标准。
本部分定义了基于新的途径(以下简称独立模块和单元模块)来起草标准的方法和过程,旨在协调同族标准,以避免同族标准中的错误、不一致或差异。本部分中考虑的同族标准包括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RCD)的一般安全要求(即GB/T 16916.1、GB/T 16917.1和GB/T 6829)。
此方法定义了一种优化标准起草的途径,旨在保持共有的或相似的结构,尽可能采用共有的条款,避免不一致,仅做一次编辑性工作,从而加快标准的起草速度,确保需要时一份标准中的意见也在其他同族标准中加以考虑。
独立模块和单元模块方法的原则为:
——确定标准中需要统一(或存在有限差异)的部分和标准中应保持不同的部分;
——将共有的部分建立一个技术委员会数据库;
——确定需要作为独立标准出版的部分;
——使用技术委员会数据库起草产品标准;
——在将来需要修订时,跟踪产品标准中的共有部分。
本部分也列出了起草RCD产品标准所适用的独立模块和单元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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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通用定义、使用条件、结构要求、技术特性和验证要求。
注:本文件中,术语成套设备(见3.1.1)是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为了确定成套设备的符合性,IEC 61439-2及以后的相关部分的要求与引用本文件的要求一起适用。对于IEC 61439-3及以后未涉及的成套设备,IEC 61439-2适用。
本文件仅适用于符合下述相关的成套设备标准要求的成套设备: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为进线电源的标称频率不超过1 000 Hz而设计的成套设备;
——拟用于户内和户外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符合各自相关产品标准的单独的器件及整装的元件,诸如电机起动器、熔断器式开关、电力电子转换器系统和设备(PECS)、开关电源(SMPS)、不间断电源(UPS)、基本传动模块(BDM),成套传动模块(CDM),调速电气传动系统(PDS),和其他电子设备。本文件描述了器件和整装元件集成到成套设备或集成到空壳体并组成成套设备。
对于一些涉及,例如爆炸性环境,功能安全的应用,除了IEC 61439(所有部分)规定的要求外,可能需要遵守其他标准或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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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成套电力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文件简称“PSC-成套设备”,见3.1.101)的特定要求如下:
——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 000 V或直流不超过1 500 V的成套设备;
——进线端的额定频率不超过1 000 Hz的成套设备;
注1:频率超过1 kHz被认为是高频,需要同时参考绝缘配合的附加要求,参见GB/T 16935.1—2008的5.3.3.2.5。
——户内和户外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带外壳或不带外壳的固定式或移动式成套设备;
——打算与发电、输电、配电和电能转换的设备以及控制电能消耗和数据处理的设备所配套使用的成套设备;
——那些为特殊使用条件而设计的成套设备,如船舶、机车车辆使用的成套设备,只要它们符合有关的特定要求。
注2:IEC 60092-302-2包含了对船用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那些应用于光伏设计中的成套设备(PVA),PVA的特性、特定的使用条件和要求见附录DD、附录EE和附录FF。
本文件提供了作为机器电气设备的一部分使用,和可能适用于除IEC 60204-1给出的要求外的PSC-成套设备的补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那些一次性设计、制造和验证或完全标准化批量制造的成套设备。
进行生产和/或组装的可能不是初始制造商(见GB/T 7251.1—2023的3.10.1)。
本文件不适用于单独的器件,如断路器、熔断器式开关;也不适用于整装的元件,如电机起动器、电力电子转换器系统和设备(PECS)、开关电源(SMPS)、不间断电源(UPS)、基本传动模块(BDM)、成套传动模块(CDM)、调速电气传动系统(PDS)、独立储能系统(电池和电容器系统)和其他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电子设备。本文件介绍了它们如何集成到PSC-成套设备或作为PSC-成套设备一部分的空外壳。
在爆炸性环境、功能安全的场合,除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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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及类似用途断路器、RCCB、RCBO自动重合闸电器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家用及类似用途,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40 V,用于与断路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BO)组合使用,被设计成工厂组装或者现场组装的自动重合闸电器(ARD)。ARD是用于在主保护电器(MPD)脱扣之后,使MPD重合闸以恢复线路运行的电器,MPD可以是符合IEC 608981和/或IEC 608982的断路器、符合IEC 610081和/或IEC 62423的RCCB以及符合IEC 610091和/或IEC 62423的RCBO。本文件包含下述类型的ARD:--具有评估方法的ARD,仅在预期线路电流和预期接地故障电流均不超过给定值的情况下重合闸的ARD;--具有评估方法的ARD,仅在预期线路电流不超过给定值的情况下重合闸的ARD;--具有评估方法的ARD,仅在预期接地故障电流不超过给定值的情况下重合闸的ARD;--没有任何评估就重合闸的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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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适用于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的缆上控制与保护装置(以下称作IC-CPD),包括控制与安全功能。
本文件适用于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并把该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等功能的移动式装置。
符合本文件的IC-CPD:
——包含符合GB/T 18487.1—2015中附录A要求的控制导引功能的控制器;
——检查供电状况并在规定的条件下当供电故障时阻止充电;
——可以具备可开闭保护导体。
IC-CPD预期使用在TN和TT系统。在IT系统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
不同于额定频率的剩余电流、直流剩余电流和特定的环境情况在考虑中。
本文件适用于按GB/T 18487.1电动汽车模式2充电要求的执行安全和控制功能的IC-CPD。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电路不超过250 V,最大额定电流不超过16 A的IC-CPD。
本文件仅适用于在交流电路中使用的IC-CPD,额定频率优选值为50 Hz、60 Hz或50/60 Hz。本文件规定的IC-CPD预期不用于向所相连的电网供电。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的IC-CPD,并在不能确保电气装置中安装有IΔn≤30 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场合,对IC-CPD下端电路提供附加保护。
IC-CPD包括:
——一个与固定电气装置中插座连接的供电插头;
——一个或几个包含控制和保护特性的分组件;
——插头和分组件之间的电缆(可选);
——分组件与车辆插头之间的电缆(可选);
——与电动汽车连接的车辆插头。
对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供电插头,GB/T 2099.1—2021适用,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根据GB/T 1002。
IC-CPD的供电插头、车辆插头和电缆部分不需要按本文件试验。这些部件分别按各自的产品标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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