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价要求4.1品质保证4.1.1四川省名优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能力:a)采购和进货管理;b)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管理;d)仪器设备管理;e)产品质量控制管理;f)不合格品控制管理;g)包装、运输和贮存管理;c)出厂管理。4.1.2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应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b)产品有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则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应严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4.2生产管理4.2.1企业应按照GB/T19001或GB/T22000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同时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有效实施;4.2.2企业应按照GB/T15496的要求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实施。4.2.3企业生产过程中,应按照GB/T36132的要求,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在生产周期过程中,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或是危害小。4.3企业经营4.3.1生产企业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并得到顾客的广泛认可。4.3.2企业在申报“四川省名优食品”时应按照GB/T19039的要求对顾客满意度进行测评,并提供测评报告。4.3.3企业应按照GB/T31950规定的要求建立信用体系,按照GB/T29467的要求实施质量诚信管理,申报“四川省名优食品”时应按照GB/T31870的要求提供质量信用报告。4.3.4企业应按照GB/T24001、GB/T45001的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4.3.5企业应按照GB/T39604的要求,为其决策和活动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担责,包括保护和促进社会和环境利益,以便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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