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阅读由平台提供
即将离开本页面去往平台,确定前往?
提示:
QQ交流1群(已满)
QQ交流2群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在建及规划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
定价: 无文本 / 折扣价: 0 元
本标准适用于在京津冀区域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站(场)经营者。 本标准不适用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站(场)
本标准适用于设有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单位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 设计、建设、施工、验收、 使用、维护,现有设有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本标准改造、完善。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文博场馆影剧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文化馆、展览馆、规划馆等其他文化传播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体育场馆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它商业综合体参照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3000㎡以上大中型超市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超市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面积小于3000㎡的便利店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医院应按照本规范改造、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血液中心、部队医院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现有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社会办学机构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长途客运场站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维护。 现有的长途客运场站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验收、使用、 维护。 现有的道路桥隧设施应按照本规范改造、完善。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的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归档电子文件信息的生成、存储、交换与长期保存,保证电子数据脱离系统的可读性。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时数据组织与本规范要求一致。
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的元数据设计、捕获和著录,其它门类的电子文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综检机构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请检查您输入的标准号或标准名称是否有误,您可以通过精简关键词来查询:
1.按标准号检索,如检索“GB/T 10136-2015” ,可直接输入“10136”
2.按标准名称检索,如检索“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可直接输入“食品”或“食品安全”
3.您可去“标准信息检索”栏目全局搜索,检索结果只供参考!
另外,如果您查询的标准刚发布,可能还在加工尚未正式出版;如果您要找的是行业标准,部分行标我们会尽快入库。 更多条件检索,请点击高级检索或 标准出版进度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