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导则适用于我国农村范围的源分离水冲式厕所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指导。1.2本导则适用范围主要是农村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生活设施,针对排泄物与其他生活污水的分类收集排放问题。对于其他建筑地点如工业企业或者工业园区等,本导则仅仅作于参考,具体内容还应该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以及排水水质的复杂程度进行设计。1.3本导则涉及的源分离水冲式厕所主要包括负压收集源分离微水冲厕所系统和重力收集源分离水冲式厕所系统,针对处于地势险峻、坡度大、住房分布较大、重力排水布管方式复杂的农村区域,其中前者具有相对节水、臭气控制良好且更加经济等优点。在应用模式上,对城镇化程度较高和居民居住集中的地区,宜选用“源分离水冲式厕所+集中式处理”模式。对于城镇化程度不高、居住比较分散地区,可选用“源分离水冲式厕所+分散式处理”对废水进行原位资源化处理与利用。1.4源分离水冲式厕所的建设和运行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