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加强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质量的验收,主要包括系统管线、云平台设备安装、云平台检测、大数据平台检测、业务系统资源检测、电源与接地等的验收。1.0.3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所用的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仪器仪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在系统开通前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系统测试。1.0.4智慧城市轨道交通信息技术架构及网络安全系统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于施工过程涉及的、现行国家标准中有强制性执行要求的国家标准或标准条文则必须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