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六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在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安全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及《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等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要求:采购渠道、采购查验、查验记录。食品采购查验要求:供货商资质查验、包装检查、食品安全指标和感官指标查验、合格证明文件查验。查验记录要求及其他要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处置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