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热风循环食具消毒柜(以下简称消毒柜)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分类及命名、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三相电压不超过380V,容积不超过1000L的以电能作为主要能源的商用热风循环食具消毒柜。本文件不适用于以下消毒柜:——家用消毒柜;——依靠紫外线辐射方式或臭氧方式消毒的消毒柜;——不以食具消毒为主要用途的其他消毒柜,如毛巾消毒柜等;——安装在特殊场合的消毒柜,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存在的场合;——用于医疗卫生用途的消毒柜。
本文件规定了食具消毒柜的关机功率、待机功率、能效等级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在家庭、商店、餐馆等类似场合使用的消毒柜(以下简称“器具”)能效的测试和评价。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消毒柜能效的测试和评价:——消毒容积大于200L的消毒柜;——仅靠紫外线辐射方式消毒的消毒柜;——不以食具消毒为主要用途的其他消毒柜,如毛巾消毒柜等;——消毒星级为一星级的消毒柜;——安装在特殊场合使用的消毒柜,如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存在的场合;——用于医疗卫生用途的消毒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