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环氧乙烷灭菌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报废处理、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低于100kPa、采用环氧乙烷液化气体灭菌的工业用环氧乙烷灭菌器(以下简称灭菌器)。该灭菌器容积>1m3,适用于医疗器械工业生产中灭菌。本文件不适用于灭菌器容积≤1m3,用于临床医疗器械灭菌的环氧乙烷灭菌器。注: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中所指的压力均为相对压力。本文件的内容包括使灭菌器工作于大气压之上或大气压之下的最低性能和结构等要求:——确保灭菌过程能够用来对灭菌物品进行灭菌;——进行灭菌过程的实施和监测所必须的设备与控制装置。本文件对环氧乙烷灭菌的包装材料未做出规定,有关要求参见GB19633。本文件对灭菌材料未做出规定,对灭菌材料的有关要求参见标准YY/T1267—2015。本文件对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未做出规定,有关要求参见GB18279.1,GB18279.2。本文件不讨论医疗器械内环氧乙烷残留量问题。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对某些医疗器械产品规定了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予以采用。
本文件从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和环境保护、灭菌过程控制和监视、变更和不合格控制以及重新灭菌等方面,对环氧乙烷灭菌生产过程控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用于指导自行灭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和分包灭菌商,以规范环氧乙烷灭菌过程的管理。本规范文件中除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及参考文献部分外,其它部分的主要内容概括如下:1)质量管理体系部分: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管理职责、人员和设备以及采购等方面规定了企业(制造商和分包灭菌商)提出要求和提供指导;2)安全和环境保护部分:从消防安全、人员安全、工艺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提出要求和指导;3)灭菌过程和监视部分:对企业灭菌过程中产品的接收和贮存、灭菌过程、灭菌后贮存、灭菌放行以及发货/转运过程等活动提出要求和指导;4)变更和不合格控制:对企业灭菌过程中变更和不合格控制进行了要求;5)对涉及到重新灭菌的过程提出要求。通过如以上的几个部分的要求和指导,使得本标准规范文件是对GB18279.1和GB/T18279.2执行实施的形成了良好的补充。同时,使得环氧乙烷灭菌日常过程控制更具有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从而保障自行灭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和分包灭菌商灭菌过程控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