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燃气灶具“创新机型”评价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原则及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使用城镇燃气的家用燃气灶具及使用城镇燃气和电能的家用气电两用灶具,包括:a)单个燃烧器额定热负荷≤5.23kW的燃气灶;b)额定热负荷≤5.82kW的燃气烤箱和燃气烘烤器;c)额定热负荷符合a)、b)规定的燃气烤箱灶和燃气烘烤灶;d)每次焖饭的最大稻米量≤4L、额定热负荷≤4.19kW的燃气饭锅;e)额定热负荷符合a)、b)、d)规定、电的总额定输入功率≤5.00kW的气电两用灶具;f)使用充气量不大于15kg的液化石油气储气罐供气,总热负荷不大于35kW的家用户外燃气烤炉(以下简称燃气烤炉)。本文件不适用于集成灶。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公司对外发布的航班发生延误、取消或机型变更时,航空公司的旅客服务系统根据航班编排系统或运控系统传输的旅客保护预案,以及航班变更报文,对航班上受影响的旅客进行指定保护以及保护结束后,下游航空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旅客通知系统查询旅客保护结果的主要业务流程和数据接口。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公司发生航班延误、取消或机型变更时,航空公司编排或运控人员录入补班或指定承接目标航班或旅客身份价值、同行旅客信息或旅客不保护信息,通过发送旅客保护预案到旅客服务系统,实现延误、取消或机型变更航班的受影响旅客保护到同一目标航班或保护到不同目标航班,以及不保护,并支持对保护结果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