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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试验条件4.1试验对象水绵、水网藻、转板藻、黄丝藻等丝状藻。4.2环境条件适用于水稻田、虾稻共生、蟹稻共生及其他丝状藻易爆发的水体。试验区域应有代表性且分布均匀的丝状藻群落,覆盖度大于50%。5试验设计和安排试验设计和安排,参考GB/T17980.138-2004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38部分:除草剂防治水生杂草标准执行。5.1处理5.1.1试验药剂注明试验药剂的通用名称或代号。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或依据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5.1.2对照药剂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并在实践中证明有较好药效的产品。一般情况下,其剂型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特殊情况可视试验目的而定。设空白对照,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5.2小区安排5.2.1小区划分及排列采用高度大于40cm塑料池埂或人工筑埂的方式进行小区区隔,各小区做到单排单灌,防止肥水串灌。根据试验药剂的不同剂量、不同处理时间、对照药剂、空白对照等将不同处理小区随机排列。5.2.2小区面积和重复次数小区面积为20m2~30m2,最少4次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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