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的本章适用。
〖BT3〗〖STFZ〗1.1〓范围
增补:
本专用标准规定了适用于2.101所定义的〖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的专用安全要求。
以下类型的系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a)〓〖WB〗〖ZK(#〗可连续记录和分析心电图的系统,并且该系统在对心电图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时能给出基本相同的结果。这个系统可以先记录和储存〖HTH〗心电图〖HT〗,然后在一个独立的单元进行分析,或者记录和分析同时进行。本标准不涉及所用储存媒介的类型;
b)〓〖DW〗能够提供连续分析和部分或有限的记录,但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完整的重新分析的系统。
满足上述任一类型的系统均适用于本标准的安全要求。〖ZK)〗
如果动态心电图系统提供自动心电图分析,则适用本标准规定的测量和分析功能的最低性能要求。由GB 10793—2000和 GB 9706.25—2005所覆盖的医用电气设备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对〖HTH〗心电图〖HT〗进行连续记录和分析的系统(例如,“间歇事件记录仪”)。
〖BT3〗〖STFZ〗1.2〓目的
替换:
本专用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制定对〖HTH〗动态心电图系统〖HT〗安全和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
定价: 52元 / 折扣价: 45 元 加购物车
本标准应用于在临床和相关医疗环境下的患者个人使用的一次或多次使用的无针注射器的安全、性能和试验要求。
注射器的剂量腔通常是丢弃式的,在一次使用或有限次数使用后将其更换。有时它与注射机械装置是分离的并且通常称为“药筒”、“安瓿”、“注射器”、“胶囊”或者“圆盘”。反之,剂量腔也可以是永久的内腔,其使用性能在失效期限内能够保持有效。
不适用于本标准的是关于药物的给药方式:
——[ZK(]使无针注射装置本身的一部分的穿刺进入或通过皮肤或黏膜(比如针头、尖部、微针、植入式缓慢释放药物装置);[ZK)]
——[ZK(]产生气溶胶、液滴、粉末或其他形式用于吸入、吹入、鼻腔或口腔沉积(比如喷雾、吸入器、微小装置);[ZK)]
——[ZK(]皮肤或黏膜表面的沉积液、粉末或其他物质被动地扩散或被人体摄入(比如透皮吸收贴片、液滴);〓[ZK)]
——应用于声能或电磁能(比如超声或离子导入装置);
——[ZK(]应用于累加或测量进入或通过人工管路、导管、和/或其本身进入人体的针头的药物的输液系统。[ZK)]
定价: 47元 / 折扣价: 40 元 加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