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主要针对焦虑障碍的针灸治疗,包括针灸治疗广泛焦虑障碍和惊恐发作,主要适用于中国内地针灸从业者、中医药院校的教师和学生以及从事针灸专业的科研工作者,其他相关科室医生参考使用。主要目的是推荐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焦虑障碍的针灸临床治疗方案,指导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针灸治疗焦虑障碍的相关症状历史悠久,且优势明显,不仅有较好的临床疗效,而且没有明显的副作用。但国内外迄今为止尚未形成针灸治疗本病规范化的治疗方案,还没有一套基于循证医学方法研究、由权威机构发布的针灸治疗焦虑障碍的临床诊疗指南,缺乏处理各类针灸专业技术问题共同遵守的规范,有必要采用基于循证医学方法并结合专家共识的形式对针灸治疗焦虑障碍进行系统评价整理,制定一个规范化的有效的诊疗方案,这将有利于针灸治疗焦虑障碍在中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广泛推广。
4基本要求4.1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过程中,咨询师或治疗师应根据GB/T30446.2—2013中第3章要求,自觉遵守自愿原则、科学原则、连续原则、保密原则、接触限制原则等基本伦理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避免来访者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伤害。4.2服务机构应发挥监管作用,定期组织对机构内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的伦理培训及考核,保证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服务过程正式合规。4.3服务机构应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根据咨询师或治疗师的资质收取相关费用,避免收费过多过杂。5服务要求5.1服务机构应安排专业人员为来访者提供包括预约与分诊、初诊评估、服务方案确定、服务实施、服务、服务结束等各项流程,根据GB/T30446.2—2013中第4章、第5章要求执行,保证服务流程完整规范5.2服务机构应在服务结束后进行定期回访,保证投诉反馈渠道畅通,确保服务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与监督。5.3心理治疗服务机构应该与各医院系统保持联系,确保心理治疗师能够通过医院相关系统,了解来访者精神科诊断,药物服用等相关情况。5.4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的服务时间频次一般为50分钟,一周一次,可根据来访者实际情况进行时间与频次上的调整。5.5当来访者出现严重心理障碍、不良药物副作用、未规范服药等特殊情况时,心理治疗师应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并及时与来访者的主治医师进行交流沟通。5.6当来访者疑似患有心理疾病或咨询师无法胜任时,心理咨询师应及时转介,优先保证来访者接受正规心理治疗,严禁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治疗。6督导与考核6.1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相关专业技术的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培训,参加具有行业或主管部门认定资格的督导活动,保证机构内咨询师或治疗师每年接受培训与督导。6.2服务机构应对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进行考核,应综合考虑累计咨询时间、累计培训时数、累计督导时数,年度咨询时间、年度培训时间、年度督导时数、单次脱落量、咨访粘合度、取消率、专业能力评估等级等指标。6.3考核未达标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从业时应考虑降低资费或取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