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系统标称电压为110 kV及以上油浸式并联电抗器(以下简称电抗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设计和结构、检验规则及方法、标志、起吊、包装、运输和贮存。并规定了110 kV及以上油浸式并联电抗器配套用中性点接地电抗器的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设计和结构、检验规则及方法、标志、起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为50 Hz、系统标称电压为110 kV及以上的单相和三相油浸式并联电抗器,及110 kV及以上油浸式并联电抗器配套用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抗器,如调容电抗器,若额定阻抗带±5%或±10%抽头时,通过无励磁分接开关实现电抗器容量的调节,则其技术要求可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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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并联电容器外保护用熔断器的术语和定义、正常和特殊使用条件、性能要求、型式试验等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符合GB/T 11024.1—2019的高压电容器所配用的外部熔断器。
注:GB/T 11024.1—2019既适用于所使用的电容器单元,也适用于所使用的电容器组,特别是用在交流电力系统中作功率因数补偿,同时也适用于电力滤波回路的电容器。
本文件涵盖了用于消除单个电容器单元的内部故障,以允许与此单元相连的电容器组的其余部分继续运行的熔断器(单元熔断器);以及消除整个电容器组的故障并使之与系统隔离的熔断器(线路熔断器)。这些熔断器在符合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的基础上,符合本文件的要求。
本文件不涵盖不需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如不会流过容性电流,或是作为其他装置(要开断容性电流)的“后备”使用(开断大的感性电流)]熔断器,它们的要求见GB/T 15166.2—2008或GB/T 15166.3。
本文件中,术语“容性电流”和“感性电流”一方面分别用来表示超前和滞后功率因数的试验电流;另一方面分别表示该线路主要含有容性或是感性元件。在并不一定需要特别强调不同含义的场合,本文件中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可用“电容器”一词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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