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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维护技术要求》

本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9-04
  • T/SHJX 06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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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标准简介

适用范围:

本标准内容符合国标、行标已有明确规定的技术要求。编写遵循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原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的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能满足整体的工作需求,指标设计具有可行性、普适性和引领性。本标准中的科学性体现在维护内容的科学性和编制过程中可操作的科学性两个方面。是在国家、地方等系列标准、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结合本市新能源公交客车使用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辆维护提出要求,将本市公交企业维护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归纳,确保各项条款符合维护工作的需要,同时制定过程严格遵循行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从而保证标准编制过程的科学性。本标准规定了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维护工作相关的维护总体要求、维护作业项目、维护作业技术要求等。规定了维护要求、作业项目、作业技术要求等3项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来源于《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454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DB31/T306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等。综上情况,在维护中有关车辆氢气浓度检测仪测量出的ppm浓度值,只作为辅助参考用,若浓度检测仪检测连接点大于100ppm的泄漏值,则应再用检漏液(或漏率检测仪)进行检漏,检漏液在3min内未出现连续气泡(或泄漏速率不超过10NmL/h),则判定合格。针对动火的场地要求:包括排放氢气时,车辆需停放在空旷区域,无顶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处理。同时,确认动火区域内周围氢浓度低于4%,并设置隔离带。针对人员要求:需明确在车辆动火前,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且需要经过氢安全培训人员。着装、防护标准要求,应符合GB/T29729-2013《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和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针对车辆要求:车辆在动火前,需切断总电源,氢瓶和管路内的氢气必须全部排空,用氮气置换(建议在一般情况下,无需拆瓶)。此外,动火作业期间需全程接地,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除静电操作。在部分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城市开展了针对性的使用、维护技术要求的标准编制工作,。本标准提供了有效的输入技术要求。包括:DB31/T1313-2021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TCSTE0015-2020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维保技术规范等鉴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公交行业针对氢燃料电池系统和车载氢系统部分关键零部件或系统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例如:储氢瓶的排空氮气置换、储氢瓶的气瓶审验等),该部分的维护作业项目及技术要求内容也一并整合进了本标准中,确保了整车维护工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方便了公交企业对维保工作的监管。

基本信息

  • 标准号:

    T/SHJX 063-2025

  • 标准名称:

    《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维护技术要求》

  • 英文名称:

  • 标准状态:

    现行
  • 发布日期:

    2025-05-23
  • 实施日期:

    2025-07-01
  • 出版语种:

标准分类号

  • 标准ICS号:

    43.020
  • 中标分类号:

关联标准

  • 替代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代:

  • 引用标准:

  • 采用标准:

出版信息

  • 页数:

  • 字数:

  • 开本:

其他信息

  • 起草人:

    田宇、朱强华、周红丽、伍伟朝、赵天放、崔学智、殷剑、钱红香、刘登科
  • 起草单位: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 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公交分会
  • 归口单位: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 提出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