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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80-2025 《上海市域铁路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1-14 实施日期 :  2025-04-14

本标准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协调性,避免与法律法规、相关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注意标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结合上海市域铁路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本标准是涵盖用户需求、设计、产品、工程实施等相关环节的综合性标准,对市域铁路信号系统工程设计、系统设计、运营维护具有指导意义。重点突出编制与上海市域铁路信号系统密切相关的技术标准,引用现有设计规范及标准成熟内容,但应避免大量抄袭现有规范及标准。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缩略语;总体要求;系统要求;跨制式运行专用技术要求;人机界面;接口;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性能指标;电源要求;电磁兼容性与防护;环境条件规定了本规范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总体要求。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市域铁路的新建、更新改造及扩建线路的建设,用于指导信号系统的工程设计、系统研发、工程建设以及运营维护。本规范总体要求:明确了上海市域铁路信号系统一般规定、运营需求、基本要求、功能需求。系统要求:规定了系统制式、系统构成及要求、闭塞方式、列车运行自动化登记、驾驶模式、信号显示。跨制式运行专用技术要求:规定了基本技术要求、列车运行调度指挥、列车运行控制、联锁、监测与维护、数据通信网等要求。人机界面:规定了信号系统人机界面的总体要求。接口规定了信号系统与其他系统间的接口要求,以及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要求;包括性能指标。电源要求。电磁兼容性与防护等环境条件。本规范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铁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2018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机电、自动售检票、站台门等设施设备和综合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术条件,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要”。上海市域铁路是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具有城市轨道交通的属性。按上述规定,信号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准入技术条件,并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兼容共享,满足网络化运营需要。上海市域铁路具有铁路的属性,按上述法规信号系统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按上述法规,信号系统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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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90-2025 综合枢纽智慧运营系统技术规范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8-12 实施日期 :  2025-08-13

本规范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建设“三位一体”国家综合交通枢纽体系,要求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跨区域、跨方式的协同运营。上海市同步发布《交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围绕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关键技术,构建覆盖“设计-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底座,并重点突破超大复杂枢纽智慧交通、空铁一体化、设施设计管控一体化等核心技术。全国已建或在建枢纽普遍存在“一体化运营不足、系统烟囱林立、数据资产沉睡、大客流应对能力弱”等问题。上海的虹桥枢纽、东方枢纽(上海东站)等超大型综合体更是“交通+会展+商业+办公”多元综合体。除了上述问题之外,还存在设备运维依赖人工、安全应急联动缓慢、商业资源运营粗放等问题。在行业层面缺乏统一规范,既有的JT/T980《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系统建设总体技术要求》、JT/T1453《综合客运枢纽设计规范》、T/CITSA26-2022《综合客运枢纽智慧化规划建设指引》仅给出智能化建设总体要求,尚缺少可落地的运营级技术规范。亟需制定一套“可复制、可落地、可迭代”的智慧枢纽系统技术规范,为后续枢纽项目提供顶层指导。本规范编制原则系面向新建、改扩建综合枢纽,聚焦智慧化运营系统“顶层设计、数据贯通、场景协同、运营可持续”四大诉求。以运营目标为导向:围绕旅客“出行链”与枢纽“价值链”双闭环,构建“出行即服务(MaaS)—协同调度—安全应急—绿色低碳—产业增值”全场景能力。分层解耦、云原生设计:采用“四层二域”架构(设备层、平台层、数据层、应用层;安全生产域、外部服务域),所有应用微服务化、容器化。数据为核:以数据资源平台为中枢,制定覆盖采集、治理、共享的全生命周期技术要求,确保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安全等保与信创兼容:全面落实《网络安全法》及等保2.0三级要求,软硬件支持国产化替代路线。开放兼容、技术先进:接口协议优先采用国标、行标;包含AI算法、数字孪生、物联网、碳排放管理等之前规范中不包含的部分。本规范枢纽智慧运营平台(IHOP)为“五大业务板块”。指挥调度:多源数据“一屏统览”、跨部门应急联动;出行服务:MaaS联程规划、室内亚米级导航、智慧停车/网约车;客流安全:AI视频识别异常行为、客流预测与运力匹配;设备建筑:BIM+IoT全生命周期管理、能耗/碳排双控;经营服务:统一身份认证、商业资源招商运营、会员营销。数据资源平台:两大子系统数据管理:多源异构集成、主题库/专题库/业务库/物联库四层建模、元数据+主数据治理;设备物联:百万级点位秒级接入、边缘-中心协同、规则引擎联动。算力及网络平台。计算:CPU+GPU+AI加速卡异构池化,支持国产化芯片;存储:分布式块/对象/文件统一存储,热温冷数据自动分层;网络:10G双冗余传输、Wi-Fi6/6E或更高制式全覆盖、5G网络切片;安全:区域边界+零信任+数据加密+安全运营中心SOC;灾备:同城双活+异地灾备,RTO≤30min,RPO≤30min;管理:云管、网管、安管三中心合一;安全与灾备等级保护:安全生产域三级、外部服务域二级,关键系统满足关基护网要求;安全组件:防火墙、IDS/IPS、WAF、堡垒机、漏洞扫描、EDR、数据脱敏、国密算法加密;灾备架构:主中心应同城双活:存储同步复制,应用集群跨机房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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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63-2025 《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维护技术要求》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5-23 实施日期 :  2025-07-01

本标准内容符合国标、行标已有明确规定的技术要求。编写遵循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原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的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能满足整体的工作需求,指标设计具有可行性、普适性和引领性。本标准中的科学性体现在维护内容的科学性和编制过程中可操作的科学性两个方面。是在国家、地方等系列标准、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结合本市新能源公交客车使用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辆维护提出要求,将本市公交企业维护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归纳,确保各项条款符合维护工作的需要,同时制定过程严格遵循行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从而保证标准编制过程的科学性。本标准规定了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维护工作相关的维护总体要求、维护作业项目、维护作业技术要求等。规定了维护要求、作业项目、作业技术要求等3项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来源于《GB/T5624汽车维修术语》、《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GB/T2454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术语》、《DB31/T306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等。综上情况,在维护中有关车辆氢气浓度检测仪测量出的ppm浓度值,只作为辅助参考用,若浓度检测仪检测连接点大于100ppm的泄漏值,则应再用检漏液(或漏率检测仪)进行检漏,检漏液在3min内未出现连续气泡(或泄漏速率不超过10NmL/h),则判定合格。针对动火的场地要求:包括排放氢气时,车辆需停放在空旷区域,无顶棚。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动火点上方及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作业;动火点10m范围内不应进行可燃性粉尘清扫作业;使用电焊机作业时,电焊机与动火点间距不应超过10m,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将电焊机作为动火点处理。同时,确认动火区域内周围氢浓度低于4%,并设置隔离带。针对人员要求:需明确在车辆动火前,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且需要经过氢安全培训人员。着装、防护标准要求,应符合GB/T29729-2013《氢系统安全的基本要求》和GB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针对车辆要求:车辆在动火前,需切断总电源,氢瓶和管路内的氢气必须全部排空,用氮气置换(建议在一般情况下,无需拆瓶)。此外,动火作业期间需全程接地,动火作业前需进行除静电操作。在部分燃料电池客车示范城市开展了针对性的使用、维护技术要求的标准编制工作,。本标准提供了有效的输入技术要求。包括:DB31/T1313-2021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TCSTE0015-2020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维保技术规范等鉴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公交行业针对氢燃料电池系统和车载氢系统部分关键零部件或系统由供应商提供服务(例如:储氢瓶的排空氮气置换、储氢瓶的气瓶审验等),该部分的维护作业项目及技术要求内容也一并整合进了本标准中,确保了整车维护工艺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方便了公交企业对维保工作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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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82-2025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延寿改造投入运营基本条件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4-14 实施日期 :  2025-04-14

为了保障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延寿改造后投入运营的安全、平稳、有序,规范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延寿改造后投入运营的评价标准,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2023〕3号)、《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6号)、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7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2023〕58号)、《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9号)和《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技术和管理规范(试行)》(交办运〔2024〕70号)中对城市轨道交通电客列车更新改造的要求,结合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电客列车延寿改造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特制订《上海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延寿改造投入运营基本条件》(简称《基本条件》)。本《基本条件》由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础条件、第三章车辆系统功能测试、第四章车辆系统与关联系统联动测试、第五章全自动运行系统功能测试、第六章运营管理、第七章人员管理、第八章应急管理、第九章附则共9个章节组成,规定了车辆延寿改造投运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车辆系统以及与关联系统联动应具备的功能,车辆延寿改造后运营管理的要求。自1993年一号线开通运营开始,上海地铁已逐步发展成20条线路、超800公里的超大规模运营网络。截至目前,上海地铁全网配属电动列车数量(除浦江线)为1191列,7328节。按照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辆系统整体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30年或480万车公里”的要求,上海地铁已有超200列车进入寿命后半期。目前对于寿命后半期车辆的处置措施包括到寿退运后采购新车和车辆实施改造后延期使用,经多方面比较,列车延寿改造方案在费效比方面较之到寿退运后采购新车方案更佳。但国内轨交行业缺少针对车辆延寿改造的标准、规范。中国内地的地铁车辆延寿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仅有上海、广州、深圳等轨交起步较早城市着手实施。但是可以预见,随着全国地铁车辆陆续到达半寿命周期,地铁车辆延寿将逐步成为城轨行业内的共识。通过对安全评估规范及制度、安全评估策略以及已开展延寿改造项目的调研分析,建立安全评估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度,研究安全评估流程和方法、评估指标体系,提出延寿改造车辆正式上线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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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83-2025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供电智能运维系统技术规范》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5-23 实施日期 :  2025-05-23

本文件由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会同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并在有关设计院、系统集成商的协助下,为使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及技术先进,推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智能运维系统的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及集成化的前提下编制而成。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上海轨道交通供电智能运维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新建线路或既有线改造应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与合同条款一致时,应相应对照使用;文件中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没有特定规定的,应采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通用规定或国家、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主要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供电专业业务管理需求、系统架构、系统性能要求、系统接口、工艺设计、验收标准。供电智能运维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运维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运维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设施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核心应用,是协调提升建设规模与运营质量的长效工具。供电智能运维系统具有“SMART”特征,即:状态感知(Stateperception)、数据管控(DataManagement)、自动诊断(AutomaticAnalysis)、业务闭环(Roundbusiness)和持续进化(Tenaciousevolution),是驱动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化升级的重要手段。供电智能运维系统建设涉及多学科知识、多元化技术、多业务场景的关联和耦合,具有较高复杂度,现阶段在概念认知、基础条件、应用需求、技术路线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缺少规范标准的指引以及结合自主创新设计、科技成果转化、规模化应用的行业标杆。上海地铁是国内较早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供电智能运维系统研发与应用的企业,2017年启动顶层设计,2018年完成系统开发,2019年17号线试点通过评审,2020年开始全线网推广,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实践案例。在供电智能运维标准化方面,上海地铁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出国内首个企业标准《Q/SD-KX-J-KS-GD0415.1—2022供电智能运维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第1部分:总体要求》和首个团体标准《T/STIC110098—2024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智能运维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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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HJX 086-2025 《公交客车集成定位共享系统技术要求》 现行 发布日期 :  2025-07-03 实施日期 :  2025-09-02

本标准内容符合国标、行标已有明确规定的技术要求。编写遵循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原则》和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二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相关规定。本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功能、电气性能、协议格式、以及定位精度、安装要求、信息安全等要求。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完成定位和进行网络共享功能过程中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来源于《SAEJ1939-1高速公路设备控制与通信网络》、《GB/T19596电动汽车术语》、《JT/T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DB31/T306公交客车通用技术要求》等。为确保集成定位共享系统在公交顾客车上安全、可靠使用,标准规定了主要技术功能: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高精度定位功能。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硬件要求,以及单点定位精度在卫星信号较好地区,纵向和横向定位精度应≤1米;在连续卫星无信号地区如桥隧、高架下路面等,纵向和横向定位精度占该段无信号,依靠惯性导航等数据,地区路程累计误差应≤3%。RTK多频多模卫星定位,在卫星信号较好地区,纵向和横向定位精度应≤10厘米;本标准制定过程中,综合考虑前瞻性和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规定了在不同卫星信号情况下不同的定位精度要求,既满足了所有外设对精度的实际需求,也为未来智能公交更高的定位需求提供技术支撑。4G/5G网络共享功能,本次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硬件以太网口、CAN、串口通信的数量和接口要求需满足所有外设的使用需求,以及集成定位共享系统和各个外设的静态IP地址分配。同时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网络物理层、网络层、传输层、DoIP诊断的技术要求和协议。各个外设在共享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网络后,不改变外设与其后台的通讯。本次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与整车、各外设之间的CAN协议,波特率设定为250Kbits/s,总线协议内容包含高程、经纬度、卫星信号有效性校验、经纬度16进制编码、卫星定位颗数、航向角、通信频率等定位关键信息。该协议制定充分考虑了多条反馈意见,确保了协议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随着GB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在2026年即将实施,本次标准对集成定位路由的信息安全也进行了规定。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在硬件设计、软件安全防护、刷写做了规定,并对定位模块与卫星的通信之间规定了冗余检查机制,确保避免攻击者篡改定位数据。为确保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电气性能,确保车辆在生命周期内能可靠运行,本次标准规定了集成定位共享系统的电压适应性要求、环境温度及其测试要求、耐震动性能以及IP防护等级需求。并对在整车上主机和天线的安装做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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