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组合式修鞋机(以下简称“机器”)的结构、运输、安装、设定、过程转换、操作、清洗、维护的相关安全要求。
本标准包含操作者对机器的预期使用及可预见的误用所产生的与本标准范围内机器相关的全部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参见附录A)。
本标准适用于制鞋工业中用于进行鞋、皮革以及人造革制品修理的机器及其附属设备,也适用于进行矫形鞋制作及修理的机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缝纫机;
——自动配底机;
——外线机;
——手持式气动打钉机或敲钉器。
定价:
54元
/ 折扣价:
4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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